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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火排演場

▲申請資格

不限藝文或一般團體申請使用,惟藝文團體可享優惠價格。

考量場地安全,如有12歲以下使用者請事先提出。

▲收費說明

▲申請方式

  1. 租用檔期申請:於 盜火排演場 租用日曆參考尚未出借時段,下載並填寫申請表(下載連結:https://reurl.cc/OXvov9),並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段發送E-mail至(voldufeurehearsal@gmail.com),確認該時段可供使用。若發信後24小時內未回信,請致電盜火劇團辦公室02-2595-4913確認申請表收取無誤。

  2. 預約確認:管理者在收到E-mail並確認租借時段及審核申請表後,以E-mail回覆確認排練場費用總額,排練場預約則正式成立。

  3. 繳交訂金:檔期經確認後,場地將為租用者保留一週,請於收到排練場預約確認E-mail後5個工作日內(以信件寄出時間為準)繳交總租借費用50%,未在期限內繳費,本場地有權釋出租用者的預定檔期。

  4. 繳交餘款:於使用期間最後一日後一週內結清餘款。

  5. 繳費方式:可與盜火劇團聯絡安排現金付款或以銀行ATM轉帳繳納(第一銀行(007) 北投分行 戶名:盜火劇團 帳號:19110075933)

  1. 藝文團體包含:文化局立案演藝團體、表演藝術工作者、高中職以上學生社團;非藝文團體包含:基金會、影視公司、一般公司行號、社區大學;請於申請表中填寫正確身分及使用目的,盜火劇團保留核可使用最終權利。

  2. 使用時段為:A(09:00-13:00)、B(13:00–17:00)、C(18:00–22:00)。

  3. 預約使用排練場成功後,若需取消,請洽盜火劇團。
    *使用日前5個工作日取消者,全額退還訂金;
    *使用日前3個工作日取消者,不予退還訂金,惟可於該申請單之結束日前再度登記使用,如未於結束日前登記使用則視無效,亦不可退費;
    *使用當日取消,則視同已使用,不予退還訂金亦不可再度登記使用。

   4.本場地不開放攝錄影及正式售票演出使用。

​▲取消及異動

  1. 場地異動收費規定如第二項「收費說明」第3點所列,若違反相關規定,盜火劇團有權停止該租借團隊場地借用。

  2. 颱風與天災發生時,將依人事行政局北北基停止上班上課標準決定是否休假,如果實際天候狀況不佳,申請者有安全疑慮,可於使用前主動以電話通知場地管理者並提出更換至其他時段之需求,如未於結束日前登記使用則視無效,亦不可退費。

  3. 申請者提出申請使用排練場之前,請詳閱排練場使用守則,凡提出申請者即視為同意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盜火劇團有權適時修正之。

​▲排練場使用守則(請務必詳閱)

  1. 領取排練場鑰匙之後,請於預約離開場地時歸還於櫃上,如有遺失,需賠償200元工本費。離開排練場時,務必關燈、關閉冷氣、關閉抽風系統,濕拖排練場一次,需拍照並私訊盜火劇團粉絲專頁以資證明

  2. 為維護其他場地使用團隊權益,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到達及離開排練場。(若超時20分鐘以上,則酌收每小時費用。)

  3. 排練場內工作區域可以飲食,惟請勿飲食過重氣味食物,並務必自行攜出所有垃圾,可丟棄至1樓與2樓樓梯間之藍色垃圾桶內。

  4. 排練場內全面禁菸,禁止使用明火。如有吸菸需求,請移步至299巷巷口(近錢都日式涮涮鍋處)。

  5. 排練場入內請務必脫鞋。

  6. 禁止於本排練場使用任何顏料或膠類物品(馬克膠除外),如有定馬克需求,請聯絡盜火劇團。禁止隨意定馬克,或任意撕下排練場黑膠區域之其他馬克。

  7. 如有借用大小道具之需求,請聯絡盜火劇團,禁止任意挪動、使用排練場內道具及器材。使用道具完成之後請務必歸還原處。

  8. 如以藝文團體身份租借場地,經盜火劇團發現有商業行為(平面拍照、動態、活動辦理等),場地費用將以非藝文團體之費用計算。

  9. 洗手間馬桶內,禁止丟棄衛生紙及任何其他雜物。

  10. 如違反以上須知,需繳交租借總金額50%之罰款,盜火劇團保有最終決定權。場地設施及器材如有任何損壞,需照價賠償。

​▲排練場空間說明

*尺寸:總空間30坪(工作會議區域16坪,黑膠區域14坪,8.6M*5.5M)

*場地容留人數:包含工作人員最多15人。

*場地設備:無線網路、日光燈、一般市內墻壁(H型)插座、冷氣、鏡牆1面、黑膠地板、壁掛電扇、落地扇、各類桌椅及cube、MIPRO音響。

*如有場勘需求,請與盜火劇團聯絡。

​▲盜火排演場使用情況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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